11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横祸,将原本贫穷的两个家庭瞬间拖入万丈深渊之中。一边是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寡妇和7个未成年子女;另一边则是家徒四壁,除了重度脑瘫的丈夫和痴呆的儿子外,仅有的劳动力只是这弱女子。面对这样的一对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法院也犯了难。但泗县女子邓美英用整整10年时间,靠开三轮车挣下的零钱,兑现了自己当初“保证还清”1.8万余元的法院判决赔偿款的承诺。而原本对立的两家人,也在这10年中,成为患难与共的朋友。
可怜: 2元车费瞬间击碎两个家庭
“一切都要从11年前的那2块钱车费说起。”今年刚刚46岁的邓美英长长地叹了口气:“要不是这2块钱的车费,我们两家也不会遭这个罪!” 据邓美英介绍,她丈夫重度脑瘫,已完全丧失劳动力,家中唯一的劳动力就是她。为维持基本生存需求,她东拼西凑借了点钱,买了辆小三轮车在乡村中跑运输。
“三轮车刚买到手,还没来得及还车款,就出事了。”邓美英说,2000年的一天,她的三轮车搭载了卫正金等人。“当时说好到车站给2块钱,后来说要送到家里,我就没同意,到车站后才发现路上他们就跳车了,后来听说卫正金摔死了,我就跑到交警队投案自首了。”
“卫正金家里很穷,出事前,全靠卫正金一个人侍弄农田养家糊口。”泗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王锋告诉记者:“这也是卫正金舍不得多出2块钱车费而跳车的原因。”“2001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我们了解申请执行人的情况。”王锋表示:“到了后,才发现情况真的很惨。卫家总共有7个孩子,都还未成年。卫正金死后,妻子孙秀珍唯一能够指望的经济来源就是丈夫的死亡赔偿金。”
可敬:她用10年时间兑现了自己的承诺
“法院判我赔偿卫正金的家属18685.3元,我答应了。”邓美英说:“当时,每天挣的钱,只勉强够家里几张嘴吃饭。而且丈夫还要吃药,买车的欠款也分文未还。但我向法官承诺,给我时间,我会还清的。”
“在判决生效没有履行后,孙秀珍申请了强制执行。按照惯例,我们找到了被申请人邓美英。”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刘涛告诉记者:“来到邓美英家后,我当时的感觉只能用‘震惊’来形容。家徒四壁,唯一的财产也就是那辆三轮车。”
“按照规定,像这类案件完全是可以进入执行中止程序的。”王锋表示:“但考虑到孙秀珍的实际情况,我们不得不硬着头皮执行。最终,与邓美英签订了执行协议。约定邓美英可以分月或分季度还款,有多少就还多少。就这样,还了10年。邓美英用10年的时间兑现了她当初的诺言。”
可叹:执行款最大面值没超10元
“这些年来,我们打下的收条应该不下百张。”承办法官刘涛表示:“从签订还款协议后,邓美英每月都付200元、300元,多则500元,困难的时候只能付100元,但从未间断过。而在邓美英送来的执行款中,最大面值的基本上没有超过10块钱。很多时候都是零钱,一块两块、五块的,甚至还有几角的毛票。说实话,接钱的时候,我都觉得很不忍心。”
“有时候邓美英亲自送钱到孙秀珍家中,顺便带一些零食给孙秀珍年幼的孩子吃。多数情况下是如期交到执行人员手中,每月5日前一定送到。截止到2011年9月2日,孙秀珍已经领到了13500元履行款。孙秀珍的家境也有了一定的好转,而邓美英家中依然比较困难。”刘涛告诉记者,“今年9月9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由邓美英一次性给付5000元,余款和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全部放弃。而此时,双方当事人也成了患难与共的朋友 。”
记者手记
与她相比,“老赖”情何以堪!
邓美英用10年的时间兑现了自己的诺言,虽然至今家庭生活仍然困难,但她仍很乐观,对自己所做的一切只用“应该”两个字作为总结。与她相比,那些有经济实力的老赖,又该情何以堪!
昨日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布了10起自动履行典型案例及10起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其中,邓美英与孙秀珍的案件位列自动履行10大案件之首。在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今年1至9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5526件,执结36128件,结案率为65.1%,同比上升了4.7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约67亿元。执行效果显著改善,在已结案件中,实际执结率达72.1%,执行标的到位率达79.2%,同比均上升近10个百分点。
同时,记者了解到,今年1至9月,全省法院对抗拒、逃避执行的责任人共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措施1031人次,实施拘留、罚款2516人次;公检法机关协作进行刑事追诉近70人,有力地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