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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入法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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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1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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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入法值得期待

 

11月27日,温家宝出席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他称已责成有关部门在一个月内迅速制定校车安全条例,抓紧完善校车标准;做好校车工作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要明确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恶性事故要依法严肃处理。(昨日本报10版)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已成为人们不忍面对又无法回避的社会之痛,尤其是随着学校教育撤点并校的布局调整,校车的需求量、规范度和安全性更成为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如果说重视不够、车况参差、超速超载和监管不力等是造成校车安全事故多发的人为因素,那么管理制度的严重滞后就是校车安全的机制诱因。因此,只有将对校车的安全管理上升到法律约束的层面,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并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忠实践行。遏制校车安全事故频发,不仅渴望有法可依,更有赖于执法必严。人们期待着《校车安全条例》的早日出台,更对其切实发挥法律效力寄予厚望。   张玉胜/文 王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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