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主要成员集体私分公款
已报送合肥市检察院
新技术让汽车自重减轻了10%
“大三男”被提请逮捕
“生个小病啥的,基本不花自己钱”
下一篇4 2011年11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村两委”主要成员集体私分公款
虚报铁路工程取土补偿款,6名“村官”一同受审
吴贻伙
 

星报讯  11月22日,繁昌县孙村镇枫墩村原党支部书记孙某、原村委会主任罗某等6名“村官”集体贪污及孙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在该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2011年7月,繁昌县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初步摸排发现,孙村镇枫墩村除党支部书记孙某(案发前任孙村开发区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罗某外,其他诸如村党支部副书记、妇女主任、治保主任、文书和会计等“村两委”主要成员,都存在集体私分公款行为。

据了解,他们首先打的是宁安城际铁路(南京至安庆)土地补偿款的主意。2010年五六月份,孙村镇枫墩“村两委”反映宁安铁路征地过程中大家都很辛苦,希望村里能给大家发点加班费,孙某决定从宁安铁路工程第三项目分部的取土补偿款中虚报6万元。随后,村会计张某在“枫墩宁安铁路取土场补征发放表”中模仿两个农户签名,冒领60108元补偿款,发给6名“村两委”成员。

据了解,这些人还从枫墩村三窑厂拿发票来“填补”之前村财务代为他们垫付的应由个人缴纳的共计3万余元社会保险款。后以从枫墩村三窑厂取得的计33009元发票,在村财务中报销。

此外,孙某在任枫墩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挪用公款共15.9万元。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