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借“大滁城”建设发“横财” 滁州两官员绞尽脑汁“骗房”
2011年11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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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借“大滁城”建设发“横财” 滁州两官员绞尽脑汁“骗房”
两人骗房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
记者 胡昊
 

一个是街道办事处的主任,一个是国有企业的老总,两人不择手段,分别骗取多处房产。滁州市纪委、监察部门昨日通报了该市查处的两起严重干扰“大滁城”建设的案件。两人涉案金额巨大,为骗取国有资产处心积虑,甚至不惜采用办假证、假离婚等手段,骗取国家资产近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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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人耳目 不惜让亲戚“假离婚”

原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街道办事处主任周广山虽然只是一个街道办的主任,但是在“大滁城”建设过程中,城市扩大,动迁频繁,让他看到了难得的“机遇”。

“眼光独到”的他,早在1999年和2004年就“提前下手”,在自己辖区的清流街道陡岗村三赵村民组、陡岗村民组等地非法占地,建设楼房2处,面积908.05平方米。果不其然,不久后,该地拆迁,周广山可以“理所当然”地拿到安置补偿。为了掩人耳目,骗取补偿,周广山先后购买了假户口簿、假身份证,并不惜让自己的妻兄离婚分户,骗取了5套安置房,面积400平方米,另外领走了3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金。

2

不思悔改 两次骗房“连累”他人

不料东窗事发,周广山的行为被相关部门获悉,滁州市纪委、监察局从教育、挽救干部的角度出发,给予周广山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没收了他骗取的安置房和补偿金。

一段时间后,眼看“风头”过去,不甘心的周广山又开始“出动”,房子被没收了,他仍然有“办法”。2010年底和2011年初,周广山采取向滁州市拆迁事务所原办公室主任陆某、原工作人员王某送现金、购物卡等非法手段,将已被没收的5套安置房重新骗取到手。目前,周广山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被周行贿的陆某、王某也受其“连累”,进了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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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股东 伪造股东大会记录

另一名骗房人的“手段”就更高了,而且非常隐蔽。张金柱原是滁州市机械电子工业局下属机电产品供销总公司经理、法人代表,该国有企业1997年改制为飞跃机电公司后,仍为国有控股。2001年初,该市某银行将该公司债务本息共214万元剥离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处置,张以国有公司经营困难为由,“说通”后者减免债务,飞跃公司一次性支付85万元后,收回了公司抵押的位于天长西路34号的房产权证。

为了“骗房”,张开始拉其子张鹏“出马”,父子俩共同出资85万元,为掩人耳目,父子二人又召集了所谓的股东会议,欺骗股东,并伪造股东大会记录。经过一系列让人“眼花缭乱”的运作,最终将公司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2003年,张金柱又通过合法“竞买”的方式,以12万元的超低价格“买下”了天长西路20号房产,并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几套如今已价值2000多万元的房产,当初张金柱只花了不到100万元,国家的房产就“名正言顺”地成了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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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 亲自给办案人员“记功”

11月16日,在该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暨办案有功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上,滁州市委书记韩先聪接见了该两起案件办案有功集体和个人,亲自给他们“记功”,给予褒奖和勉励。据悉,2008年以来,滁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950件,立案1708件,处分1867人。其中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82起,处分203人。

“滁州正处在转型跨越的关键时期,‘大滁城’建设深入推进,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为之殚精竭虑、勤奋工作,个别像周广山、张金柱这样的不法分子,欲借‘大滁城’建设发‘横财’,最终被严惩,应汲取深刻教训。”该市纪委一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周广山案件已于日前开庭审理,张金柱案件将于近日在滁州市中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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