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的侯灯华最近很郁闷,他被一起长达两年的民事诉讼案件搅得欲哭无泪,这起纠纷用他本人的话说是“很简单的一件事”,然而就是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却历经了多次审理。最近判决书下达,甚至“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也下达了,侯灯华本以为案件终于有了眉目,可是临泉县法院却多次向他索要“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又让他陷入了困境之中。
房屋被扒 老汉愤而起诉
“我的房子被人偷着扒掉了,赔偿我损失还不是理所应当的吗?”侯灯华说,2009年4月,他的4间房屋被别人偷偷扒掉了,得知此事后,他从外地赶回来,将几名扒他房子的人起诉至临泉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几名被告赔偿他的损失,临泉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2010)临民一初字203号民事判决:驳回侯灯华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侯灯华不服提起上诉,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9日作出(2010)阜民一终字第0580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就奇了怪了,明明是我有理的事,为什么就判我输呢?”侯灯华决定再次起诉。
坚持不懈 几经诉讼终讨说法
2010年7月,侯灯华又向临泉县法院起诉,2010年9月,临泉法院作出(2010)临民一初字2093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赔偿侯灯华各项损失9650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阜阳市中院于2010年11月22日作出裁定,发回临泉县法院重审。
2011年5月3日,临泉县法院作出(2011)临民一初重字第00017号判决,判决追加被告邵某,赔偿侯灯华各项损失19300元,驳回侯灯华的其他诉讼请求。“虽然还是觉得有点委屈,但这个案子已经折腾我两年多了,也不想继续打下去了。”侯灯华说,这个官司耗尽了他的精力,连老婆都被折磨得精神上有点不正常了,还经常往外跑,所以当他再次接到判决书后,“觉得不管怎样,总算给了俺一个说法”。
判决书下达后一个多月,侯灯华多次到临泉县法院请求执行判决,2011年9月5日,临泉县法院为侯灯华下达了“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
再出意外 “通知书”下达后法院“反悔”了
“我以为这次总算有眉目了,哪知道又出了岔子。”侯灯华说,“案件受理通知书下来没几天,临泉法院的人就过来向我索要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说是搞错了,法院的人解释说对方又上诉到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这个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不应该下达。”
然而,侯灯华在咨询了他的代理律师后,认为法院是一派胡言。“律师说了,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的下达,表明这个案件的审判程序已经走完,接下来就是案件的执行程序。”听了律师的说法,任凭法院多次上门追要,侯灯华坚持不给那个受理通知书,而案件的执行也耽搁在那里。
记者调查 法官承认有错
由于案件不能正常执行,侯灯华为此多次找有关部门反映此事,“我无论到哪一级部门反映,领导看了都说法院有责任。”侯灯华说。
为此,记者专程来到临泉县法院进行了采访,该院立案庭的王庭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确实有错。”王庭长解释说,当初侯灯华手拿判决书来找到他们要求申请执行,当时的法官没有看清,以为判决生效了,所以就给他下了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但后来才知道,这个案件对方在判决书下达后已经上诉了,中院也受理了,由于当时不清楚(被告上诉)这件事,在侯灯华来找时,我们也没有审查清楚,就给他下了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
采访时,王庭长多次承认他们有错:“这个错误甚至可以说是低级的,但并没有造成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