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省卫生厅近日出台《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2版)》,新标准将省内医疗机构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上调了10个百分点,最高可达85%,住院补偿封顶线由不低于10万元提升至不低于20万元。
根据《方案》,乡镇一级医院(卫生院)、县城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三级医院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5%、80%、75%、70%。对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中的所有药品及新农合药品目录内的中药、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中医诊疗项目的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
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可以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不低于50%。单次门诊的可补偿费用(不含一般诊疗费)的补偿比例可提高到50%。
此外,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定额补助500元,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其可补偿费用的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补偿。参合残疾人的假肢和助听器等补助不设起付线,补助比例提高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