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状元被刷”需要怎样的反思?
每次倒卖“壳壳” 都在滋生安全威胁
非常道
“学习日不办公” 必然是一个否定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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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状元被刷”需要怎样的反思?

 

备受人们关注的山西省长治市“公考状元被刷”事件有了结果:体检过程存在暗箱操作行为,受害人宋江明被重新录用,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在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公务员考录中,吉林大学2011届法学硕士宋江明报考了长治市环保局“科员2”职位,并取得笔试、面试、总成绩三项第一,但因体检和复检中血红蛋白不符合规定,被淘汰出局。宋江明随后在3家医院进行了4次体检,均显示该指标达标。(11月20日人民网)

事件虽然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是当事件真实发生,而且类似的招聘事件不断发生时,问题恐怕就不是几个舞弊者是罪魁祸首可以解释的——舞弊者之所以能够舞弊,根本的原因并不在于其舞弊的动机和行为,而在于他们具有舞弊的空间。如果一件事情具有舞弊的空间,同时又具有舞弊的利益,那么舞弊就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公务员的招考也是这样,当公务员职位成为旱涝保收的“香饽饽”,当国考已成千军万马闯独木桥之势,操作考试者的潜在利益显而易见。此时,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他们是否具有舞弊的空间,一旦这个空间存在,那么权力寻租的冲动就会释放,类似的招聘黑幕和丑闻就会出炉。任何时候,人都具有牟利的冲动,包括那些掌控公务员录取的有权者。

从这个角度看,杜绝公务员招考乱象的根本路径在于消除舞弊的空间,这个消除的路径其实并不复杂,比如引入第三方招聘,比如强调第三方监督,比如主动引入公众和媒体。其实,此次公考状元被刷的纠错就得益于媒体的报道,如果没有媒体的紧跟和质疑,说不定公考状元被刷就会成为舞弊者谈笑的一个笑料,就会成为众多不公事件中无法被打捞的一个。所以,要想避免公考状元被刷的闹剧再次发生,还需制度层面的思考,还需从根本上为招考者设置一个令其理性的制度环境。

乾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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