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河北深州监狱越狱事件又有新的进展。河北省衡水市检察院11月17日通报称,深州监狱越狱犯王振轻犯脱逃罪被加刑4年。
通报说,深州市法院日前对王振轻脱逃一案作出判决,认为王振轻在服刑期间逃离改造场所,其行为已构成脱逃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王振轻犯脱逃罪有期徒刑4年,连同前罪余刑8年8个月21天,并处罚金1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8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告人王振轻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判决后也没有提出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