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近日,安庆市一位收藏爱好者,向我们展示了一枚珍贵的中华民国元年税票,它不但反映了辛亥革命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更是推翻清王朝结束帝制走向共和的见证。
这枚税票全名为“中华民国元年分上(下)忙版串执照”(如图),由民国时期皖省太湖县印制,是当时青天保(今岳西县青天乡)农民熊有余纳粮完税的凭证。在这张辛亥革命胜利中华民国成立后第一年的税票里,我们可以看到这户农民,在夏秋两季共向政府纳税折银贰钱贰分伍厘。与清朝末年税票相比较,它们最大的不同点就是行政区划的改变。如清朝宣统元年(公元1919年)的税票,太湖县由“江南安庆府”所管辖,而中华民国成立后,则称为“中华民国皖省太湖县”。这是因为,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规定:起义成功的地方,立刻建立中华民国军政府某省都督府。至及辛亥革命胜利后,就完全废除了满清政府惯用的州、府制,并将所有不管县的州、厅全改为县,后又在省县之间设置道。同时,废除清帝年号,而采用“中华民国”或干支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