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很多地方早已停止收取的综合技术服务费,但在滁州,多年来一直强行收取,不交纳就不发施工许可证。”近日,有施工单位向本报投诉称,对建筑行业来说,综合技术服务费是经营服务性收费,本应按照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来签订服务合同,但滁州市建管处收费靠的是行政审批权力。
综合技术服务费究竟如何定性?滁州建管处果真是强制收费吗?日前,记者来到滁州市进行了调查。
多家施工企业不满:签约是“被自愿”?
11月2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一家外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听明记者的来意后,这家企业的老总大倒苦水。
“在滁州市,每年按工程量要交纳0.4%的综合技术服务费,这项收费在外地很多地方早就停止了。”让该老总感到更为难堪的是,回到公司总部报账时,财务人员一看多出一笔数额高达几十万的技术服务费,表示很不理解,认为他这是在拿公司的钱做人情。
“但不交纳就不给发放施工许可证,滁州一直是这样强行实施的。”该老总说,最终总部财务人员还是接受了他的说法。
据他们介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的窗口,会被告知要交纳综合技术服务费,还会告知必须与所谓的“滁州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签订一份委托合同,“说理说情都是没有用的,拿不到施工许可证就无法开工。签约的合同上说是自愿委托,其实没有哪一家自愿把钱白白送出去,因为没有享有任何服务。”
知情人道出原委:借公司名义乱收费
11月3日上午,记者约见了一名知情人。据其介绍,早在3年前,省物价局和当时的省建设厅就联合下文,明确要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机构不得进行强制性服务和收费,但滁州市建管处多年来假借公司的名义,一直在违规收取,按照他们的收费标准,每年收费近千万元。
知情人称,2003年,滁州市建管处下面成立了一家公司,名为“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以该公司的名义向施工单位收取综合技术服务费,当时物价局核定收费5年。所谓的服务中心在滁州市建管处,只有一个执照,没有办公场地,没有服务人员。
记者查阅了2008年6月10日由安徽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联合下发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应是自愿交纳、有偿服务,不得强制性服务和收费。
记者暗访收费窗口:滁州看不到省里文件?
11月3日中午,记者来到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建委服务窗口。一名施工企业老板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记者与他交谈得知,综合技术服务费必须交纳。
“我是外地刚到滁州的施工单位,请问办理施工许可证要交纳哪些费用?综合技术服务费在合肥早就不交了,能不能免交?”记者向窗口工作人员询问。“必须要交,不交就不能领证(施工许可证),这是规定。合肥是合肥,滁州是滁州。”工作人员一边回复,一边拿出几张纸的材料,让记者对照上面的要求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008年省物价局和建设厅就已经下文了,要求综合技术服务费自愿交纳,我不想交纳这笔费用不可以吗?”记者继续询问。
“滁州看不到省里的文件,我们按照市里的规定来办。”
随后,记者来到滁州市建委办公大楼。经过一番打听,记者来到市场科,听到记者打听“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很是警惕:“你有什么事就说,找公司没必要。”记者表示想找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商量免交综合技术服务费一事。该工作人员强调不可能,谈都不用谈,费用不可能减免。
“省里文件没发到滁州,我们这里没有。”建管处办公室刘主任如是说。
建管处道“苦衷”: “公司”就是一个“饭碗”
根据采访了解到的情况,记者辗转联系上滁州市建管处处长童理久。 就记者提出“强制收取综合技术服务费”的质疑,童处长表达了这么做的苦衷。“很多外地建管处是全额拨款,而在我们滁州,建管处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财政不拨工资,工资全靠收取服务费。”他说,综合技术服务的内容是为企业提供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多方面的服务,滁州建管处基本上做到了,但服务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以后会加强。
“既然省物价局和建设厅明文规定必须自愿交纳,那么施工单位就有权拒交,你们为什么采取强制收取的办法,不交钱就不给办证?”记者质疑。
“省里不了解下面的情况,我们是自收自支的单位,有100多人在工作,市财政每年拨的钱也就十几二十万,根本运作不了。今年大约收了七百万综合技术服务费。”童处长强调说。
“建管处有收费的许可吗?成立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起什么作用?该中心为何没有办公场地和人员?”记者追问。
“建管处不能收费,必须要成立一个公司,‘公司’就是一个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