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的预算执行体制下,一些政府部门为了预算的资金不被回收,更为了第二年的预算不会被缩减,势必会最大限度、最为积极地去花掉国家已经预算拨发的资金,从而使得如今各地政府采购价格居高不下,各种天价采购层出不穷。
投诉称三厅局“只买贵的”
“我是长沙市海韵琴行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荣,我要举报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湖南省省直机关事务局在一起政府采购项目中,招标过程有猫腻,其内定山寨杂牌中标,原本1500万元可以完成的采购,最后却以3000万元高价成交。‘不买对的,只买贵的’,如此采购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此,我们将三个厅局单位同时告上了法庭。”近日,记者接到了这样一份实名投诉。
投诉指出,2010年9月29日,湖南省文化厅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湖南省文化厅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设备政府采购的公告。据陈荣介绍,因认为采购活动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海韵公司在采购结束后立即向湖南省财政厅提出了质疑和投诉,要求其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责,作废此前的投标。
据悉,此案一度被称为“史上最牛的民告官案”。
设价格下限为“花完预算”
“我们之所以设置投标产品价格的最低下限,一是因为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二是为了确保采购的质量,毕竟贵一点的东西相对更有质量保证;三是预算执行的需要,因为如今不仅有预算编制,还有预算执行。如果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要收回,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预算编制;四是以前文化部在采购文化流动车时,已经有了类似的做法可供借鉴。”湖南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处长丁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海韵公司投诉采购不应该设价格下限是没有道理的。
记者随后在采访湖南省省直机关事务局时获悉,9月19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9月29日,法院下发了一审判决书,驳回了海韵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意点击
近年来,各地频繁出现政府采购价比市场价明显要贵要高的怪象。深究下来,其中不仅有权钱交易,也不乏某些政府部门必须花完财政预算的“合理理由”。如何完善预算,强化监督,使其和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制度形成一种无缝隙的对接,或许湖南省的这起行政诉讼能引发各方的深思。 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