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交通、客运和商贸多赖水运,而巢湖正是长江、淮河二大动脉的中介湖泊和中枢水道,所以历代政府都十分重视对巢湖的管理,或设置管理机构,或制订规章、条例和公约,由军由政,五花八门,难以尽述。这里仅就管理史上那些带有特色并曾发挥过效应的“机构”做些简介,以供回顾过去,展望未来。
两汉时期:巢湖“楼船官”
今合肥市域在汉代分属于九江、庐江二郡,而巢湖正位于二郡之间并被分辖。汉代于二郡内水域并置“楼船官”。所谓“楼船”,即指建有楼层的大船(战舰),巨者高十余丈,“载坐直之士三千人”。楼船早在战国时代即有建造和使用,多用于战争。汉代“楼船”是水军代名词,兵士称“楼船士”,军官称“楼船官”,最高统领为“楼船将军”。 有学者考论,汉代“庐江郡(安徽)有一个船厂——楼船官建造战船。”(《华夏春秋志》)楼船官即使主职于水师或造船,但也会对湖域具有特别的管理功用。
唐宋时期:巢湖“游奕船”
游奕(弋)船,代指一种用于军事治安的舰船及其军政机关,主责是巡游水道以监视那些军政事件多发地域,并应对突发事件。
唐宋经济繁荣,巢湖和江淮水运贸易旺盛。同时也最为匪盗关注。唐李德舆任淮南节度使时曾向朝廷上《请淮南等五道置游奕船状》,求准置游奕船,并筹集壮丁编训水上治安巡警队伍。唐中后期,凡兵多地广者,朝廷还增设“游奕使”,来瑱就曾以御史中丞身份兼任淮南游奕使,是位专巡淮南境内和巢湖水系治安的特命大臣。
如果说唐代“游奕船”是水上治安警察部队,那么宋代“游奕军”则是正规水师编制。宋代设有游奕军,与强勇前军、强勇右军、武定军、忠义军、雄边军、全年军并称,庐州府游奕军驻于巢湖。
明清时期:巢湖巡检司
巡检为武官职名,始于宋代,主要设于关隘湖泊险要之地,以防范民众聚集起事。金、元、明、清皆承袭宋制,设司巡检。
明代为加强对巢湖的治安管理而特设巢湖巡检司,又称“焦湖司”,始置巡检官员,机关设在巢城,司公所位于巢城的西南隅,即临近东湖口的湖滨,便于直管巢湖和应急管理。
清代续设焦湖巡司。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司所曾一度移驻柘皋镇。史料记载,寿州人江凯、夏锦荣,都于乾隆年间出任柘皋司巡检。据《巢县志》记载,巢湖司巡检员俸工银与驿丞员相同,可见属一般吏员。
清末:巢湖“汛营”
“汛营”为地方军营。清代兵制,凡千总、把总,外委所统率的营兵均称“汛”,其驻巡的地区称汛地。陆军称“旱汛”,水军称“湖汛”、“河汛”、“塘汛”,一般都驻营于水陆交通要道和军政要地周围的集镇,既是军营,又是练兵场。
清末朝政黑暗,官员腐败,巢湖居民常聚义举事,同时也有湖匪出没,“焦湖司”对此无能为力,清政府即于中庙、柘皋等处建汛屯兵。光绪十年(1883年),安徽巡抚裕禄奏准,特设巢湖水师营,负责搜巡水域。水师营编制115人,辖有炮船16艘,首任管带为许桂林,下属船长称哨官。营部驻巢城,下辖各炮船分驻巢湖水系各港口码头,如薛宫殿、三河镇、花塘河、中庙等。光绪三十一年,再度扩大编制,并改进装备。
1912年:巢湖水上警察专局
民国初建,安徽省府撤销清巢湖水师营而改置巢湖水上警察专局,归属省水陆警察厅,袭用水师营装备,负责湖上治安管理。那些炮船枪械,年久失修,不能使用,警察专局形同虚设,湖匪日益猖獗,甚至将炮船缴械。 民国十六年,改为巢湖水上公安局,归属省民政厅,管辖巢湖水面及流域内巢县、合肥、舒城、庐江等县境方圆300余里区域。日寇占据巢湖后,水上公安局自行解散。
解放后:管理几度变化
1954年6月成立巢县巢湖管理区,简称“巢湖区”。是巢湖有史以来,第一个直接而专门管理巢湖的副县级政府职能机构,归巢县人民政府领导,区政府机关驻巢城。
1955年6月,成立巢湖水上工作委员会,定期在巢湖区办公。
1959年6月,重建巢湖区,归属合肥市管辖,区政府设在中庙镇。由于巢湖区属于以管为主的行政机构,管理效果不理想,故于1962年撤销。
1971年1月,巢湖、六安两个专区联合成立巢湖湖泊管理处,简称“湖管处”,驻中庙镇办公。
1979年9月,在原湖管处基础上,由省航运、水产、环保、公安等管理委员会部门和单位,及环湖县市共建安徽省巢湖管理委员会,简称“湖管会”,下设办事机构,简称“湖管办”。
今天,巢湖迎来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深信,巢湖将会迎来它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