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在大超市购物商品质量有保证,不想却买到过期食品。”说起在合肥合作化路上的沃尔玛超市购物的遭遇,省城西门一小区居民夏女士非常气愤。令她不解的是,当天买到过期食品后向超市方反映,但第二天过期食品依然在出售。
买到过期饼干
据夏女士介绍,11月7日晚,她在合肥合作化路上的沃尔玛超市购物,买了一袋连包苏打夹心饼干。付钱时,夏女士因为视力不好,就让旁边顾客看看是否过期,该顾客看过后说饼干已经过期了。夏女士当即向收银员反映,收银员坚持说“没过期”。夏女士随后将情况反映到超市服务台,工作人员也说没有过期。
记者在夏女士提供的沃尔玛超市购物小票上看到,她购买的饼干价格为12.3元,上面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0年11月1日,保质期为一年,而购买日期是2011年11月7日,显然已经过期。
记者陪同维权
11月8日17时许,记者陪同夏女士一起来到这家沃尔玛超市核实情况。“我担心过期饼干还在卖。”来到超市,夏女士又买了一袋同样的饼干。“你看看,被我猜中了吧,还在卖,昨天已经反映过,今天仍然在卖,太不拿顾客当回事了。”夏女士拿着“证据”来到服务台讨说法。
服务台工作人员查看夏女士的购物小票,随后联系饼干区主管葛经理。葛经理解释称是“管理失误”,并当场退还了夏女士买两袋过期饼干的钱,还以十倍的价格赔偿夏女士246元。
虽然讨到说法,但夏女士在感谢记者的同时,表示希望引起超市管理方的关注,类似事件不要再发生。11月9日,记者联系该沃尔玛超市,其行政部工作人员称,采访事宜需跟事务部联系,并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截至发稿时,超市方仍然没有任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