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年轻貌美女子不务正业,将贼手伸向一个个服装店,借故试衣时屡次进行盗窃,结果被抓了个现行。
经查,2010年8月的一天上午和10月的一天下午,年轻女子张某到凤阳县一街道吕某开的服装店,以试衣为名,两次从吕某的钱包里分别盗窃现金400元和100元。同年12月13日下午,她到王某的服装店,以试衣为名从王某的钱包里盗窃现金800元。随后其又到鲁某的服装店,以试衣为名,从鲁某的钱盒里盗窃300元。2011年1月16日上午12时许,当其再次到鲁某服装店行窃时被早已觉察的鲁某当场发现并扭送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现金,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退出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昨日,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