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帖要“送伢”
律师:父母有抚养义务,“伢”不能随便送人
星报讯(记者 宋娟) 昨日,市民方女士告诉记者,合肥本土一网站出现一个紧急求助帖,发帖人称,想把女友肚里的孩子送给别人抚养。
记者随后找到该帖,发帖人自称:女友快要临产了,因为种种原因,他们连生孩子的钱都拿不出,很着急。考虑许久,决定把肚里的孩子送给有能力抚养的人。发帖人称,做过B超,孩子健康。他强调自己不是卖孩子,而是送给有条件的家庭领养,只是想给未出生的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并留下手机号和QQ号。
随后,记者联系上发帖的男子,该男子很谨慎,问记者是不是警察。他表示,孩子已经生下来了,是个男孩,现在不想送人了,要自己抚养,并表示会马上把网上的帖子删除,随后匆匆挂了电话。
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不能将孩子随便送人的,他们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这种行为既不符合传统道德,又违法,“如果随意遗弃子女,还可能涉嫌犯罪。”
网上惊现“防狼”帖
公安部门:若属实,建议受害人及时报警
星报讯(记者 江亚萍) 昨日,有热心读者向本报报料称,有人在合肥一本土网站发帖,称肥西县一男子以“开出租”为名,对单身女子进行骚扰,提醒当地女子注意安全。
记者找到帖子,帖子详细描述了该男子的姓名、联系方式。帖子大致内容为:肥西县高店乡的美女、少妇们当心狼,该狼驾驶面包车,四处载客,采取与熟人或乘客聊天方式获取附近独居或单身年轻女性信息,确定被害人独居或丈夫不经常在家,查询到对方手机号后进行短信骚扰,最后利用讨水喝的方式骗开家门,伺机作案,事后还威胁被害人不许对任何人说。
根据帖上留下的该男子的号码,记者拨通了他的手机,当记者询问他是否就是某某某时,他不耐烦地说“怎么了怎么了”,随即匆匆挂断电话。
“其实将公民个人信息公开发布,是违法的。”合肥市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值班律师表示,这样的帖子对当事人的名誉权及隐私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方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肥西县警方也表示,如果发帖者所说内容属实,建议受害人及时报警,交由警方处理,选择网络发帖不妥。
招聘是“假”,“骗钱”是真
星报讯(记者 马冰璐) 11月7日,合肥市民黄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前几天,她的男友去一家物流公司应聘,“对方面试一番后直接说录用了,并要求他缴纳130元体检费和300元保险费。”
谨慎的黄女士感觉有些不对劲儿,也跑去面试,可她发现,公司的名称却变了。“一个公司,怎么有两个名称,难道这公司是打着招聘的旗号,骗取体检费和保险费?”随后她咨询了劳动部门,“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这个公司是骗子公司,并提醒我不要支付那些费用。”
黄女士说,幸好她没交钱,“可男朋友已经交过了,因为没有收据,也要不回来了。”她想借此提醒一下大伙儿,如果遇到类似以收取体检费、保险费为由的招聘信息,一定要留个心眼,以免上当。
欠债人跑了,债主想住他的房
星报讯(记者 马冰璐) 昨日,合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别人欠了他14万元,一直没有归还,“现在他跑了,我想搬到他的空房子去住,不知是否妥当?”
据张先生介绍,欠他钱的王先生早已不知行踪,“后来我去法院起诉了,但他一直没有出现,最后法院判决他必须归还14万元。”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一直找不到对方,判决结果也一直没有执行。“我后来发现他有一处住房空置着,不知道我能否搬进去住。”
针对张先生描述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的樊开润律师,他表示,张先生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将空置住房这一线索提供给执行局,由法院查封,进行拍卖,归还欠款,“另外,张先生还可以与对方或者对方亲属联系,达成协议,搬进去住充抵欠款。”
装修要交保证金,这个真不能有
星报讯(记者 祁琳) “我在自己的房子里用电饭锅,有何不可?”昨日,本报热线接到合肥市青阳北路某小区居民都女士的来电,她准备装修新房,但小区物业却要收装修保证金,并要求签订协议,协议上有很多要求,包括装修期间不能在新房内使用电饭锅。
随后,记者联系上该小区物业,一位汪姓工作人员称,“的确是有这么一回事,业主要装修,需要向我们交纳2000元的保证金,主要是防止装修工人对房屋外立面及公共设施造成破坏。”为此,记者咨询了12358物价热线,一位工作人员称,合肥市有规定,物业没有权利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若有违规,可向物价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