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某租住的某小区1702室出租房,不仅供人打牌赌博,还藏有枪支及毒品。昨日,付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站在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和他一起受审的还有涉嫌贩卖毒品的崔某某、韩某和刘某某。付某当庭认罪,但崔某某却对犯罪事实统统否认。
惭愧:“现在才知买充气式枪也是犯罪”
付某(男,1965年生),合肥某安装公司职工,案发前,他租了省城太湖路某小区5栋1702室用做棋牌室,此外,他还看过崔某某等一些朋友在此吸毒。
今年5月15日晚,警方在1702室查获了他所有的一把充气式手枪。枪被收了后,他又买了一把,发现这把手枪是坏的后,他接着又买了第三把。7月9日,警方查获了他后来买的两把手枪。经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付某所有的这三把充气式手枪均为枪支。
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称自己住1702室的东边一间,崔某某住西边一间,而就在西边的屋内,警方搜到了200多克冰毒。但在昨日的庭审现场,付某又说靠西的房间很多人都住过,崔某某没有在那过过夜。随后,公诉人对他进行了讯问。
公诉:你买枪是干什么用的?
付某:买枪是因为好玩,防身用的,不知道买充气式手枪也是违法的。
公诉:为什么连续购买枪支?
付某:第一把被公安查了,第二把是坏的,又买了第三把,但我没用过。
公诉:你是否吸毒,吸什么毒?毒品从哪里买的?
付某:我也吸毒,吸食冰毒,毒品是从花冲公园门口买的。
公诉:西边的卧室是谁住的?
付某:经常有人在那过夜。
在庭审最后的陈述阶段,付某说自己法律意识淡薄,现在才知道买充气式枪也是犯罪的,并表示当庭认罪。
申辩:“我只吸毒,不贩毒”
庭审现场,崔某某一直为自己辩护,称自己没有贩毒,也没有指使他人贩毒。
检方指控,2011年2月至5月,崔某某(男,1969年生)在太湖路某小区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共计6.6克,同时还指使韩某(男,1979年生)、刘某某(女,1988年生)在酒店宾馆等地向多人贩卖毒品共计5.6克及1.8克。今年5月15日晚,公安机关在该小区1702室查获崔某某的冰毒202.57克,韩某的冰毒2.55克,刘某某的冰毒1.04克。
公诉机关当庭宣读了包括韩某、刘某某及付某在内的多名证人证言,公诉人表示多名证人证言都印证了崔某某贩毒,并指使韩、刘贩毒。崔某某是主犯,韩某和刘某某是从犯。
崔某某当庭自辩称,警方从1702室搜到的200多克冰毒不是他的,自己和朋友一起吸毒,不是贩毒。
而在庭审中,韩某和刘某某都认为检方对他们的指控属实,崔某某确实贩毒。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