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业水平测试12月17日补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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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业水平测试12月17日补测
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测试结果作为高考录取依据之一
星级记者 桑红青
 

星报讯 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得最新消息,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12月17日、18日进行补测,技术素养补测安排在12月19日至21日。

据介绍,对于2010年12月补测后仍然有科目不合格或者2010年6月份等第为“D”而2010年12月份没有参加补测的2008级考生,可凭2011年普通高中结业证书报名参加2011年12月相关科目的补测,补测成绩等第分为“C”、“D”。如补测合格,可以普通高中结业证书换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对于已经报名参加补测的考生,可于12月中旬到各市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领取“学业水平测试补测准考证”。补测时间:12月17日上午(8:00~10:00)补测语文,下午(15:00~17:00)补测人文与社会基础;12月18日上午8:00~9:30补测英语,上午10:15~11:45补测数学;下午(15:00~17:00)补测科学基础。技术素养补测安排在12月19日至21日。依照规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之一,也将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参加本次补测的考生,需持考生本人的学业水平测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没有办理身份证,必须持有户口本),方可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不予参加补测。

另悉,本次学业水平测试补测收费按《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每生每科目按10.5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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