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1月4日,合肥市民孟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他在政务区一小区购买了一套新房,130㎡的新房公摊面积约为27㎡,“可现在开发商要把幼儿园和社区卫生站的面积计入公摊,每户需要追加8㎡公摊。”对此,他有些疑问,不知道开发商的做法是否合理。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的樊开润律师,他表示,如果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约定,那么双方就需要按照约定履行,而如果是开发商事后追加,必须要双方同意才可履行,“建议孟先生和开发商协商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