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无论是大城市还是中小城市,无论是中高档小区还是老旧小区,老年人都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群体。老年活动室也是供老人们读书看报、下棋打牌、谈天说地的重要场所。”连日来,本报对省城老年活动室的现状进行了关注,不少读者也纷纷致电本报讲述了所在小区的老年活动室匮乏情况。合肥市相关部门称,老年活动室匮乏,根本原因在经济利益。
市老龄办: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利益
记者从合肥市老龄办获悉,目前合肥市老龄人的数量已达71.56万人。8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2010年就有10.4万,占老年人比例14.52%。“老龄办一姓古的工作人员说,按道理每个小区都应规划有老年活动室,尤其是新建的小区。
“老旧小区由于场地有限和建设年限较早等原因,的确大多都没有老年活动室。”该工作人员强调说,对于近些年才建成的小区,市老龄办会积极宣导、要求他们为小区居民配置活动室。但是由于没有硬性的法律规定,宣导作用并不明显。“之所以无法推广开来,其实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经济利益。”
市民政局:是标准化社区硬件设施之一
针对合肥市老年活动室配备滞后一事,合肥市民政局社区建设处一位姓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合肥市委、市政府17号文件的要求,自2009年起,新建小区的验收标准是,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需纳入城市规划和公建配套项目。其中,新建小区的社区用房必须与开发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集中配置(不含室外活动场地),低于1000户的,按不少于300平方米标准配置。
住宅建设项目中,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造,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验收。由于如今老龄人比重日益增加,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一般必须包含老年活动用房。另外,从2009年开始,配备老年活动室,也是建设标准化示范社区的十个硬件设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