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高先生买了间小区内门面房,房子拿到手后转手租了出去,租客是开小卖部的,生意还可以,租金收益自然也很稳定。然而,今年夏天的一件事,打破了高先生平静的生活,令他烦恼不已。本期“保险柜台”将和大家一起看看,高先生的这起和门面房有关的“闹心事”。
案例回顾:上半年,高先生门面房隔壁房主范先生把房子租给一家人开了间大排档。平日里油烟、污水让周围环境变差不说,夏天居然还发生了一次不大不小的火灾。火势顺势蔓延到了高先生家的门面房,致使小卖部受到近3000元的物品和5000元的装修损失。
高先生和自家租客向大排档索要损失款,老板却辩解说自己小本生意,财产也几乎全部被烧,损失更大,无力赔偿。
无奈之下,高先生找到隔壁房主范先生,希望他可以赔偿损失。不料范先生却说,开大排档的这家只给了1000元押金,况且自己的房子被烧了,也受了很大损失,不愿意赔偿。高先生再次找到排档老板,却发现排档早已关门大吉。
事到如今,高先生和自家租客共计8000元的损失没人愿意负责,小卖部也不能正常开业,内心十分矛盾。如果打官司吧,又考虑诉讼成本太高,耗时耗力,为了8000元不太值得,事情也就搁置了下来,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专家支招:“其实高先生有个很好的转嫁风险的办法,就是买保险。”安徽国寿财险相关人士支招道。
现在各大财产保险公司都有针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产、责任保险,统称为“中小企业财产损失保险”或“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两种产品保额都是每份10万元。其中“中小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可选择的保障范围有:机器、设备、营业用具;存货(商品、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室内装修;代保管、代销售、代加工修理财产。“中小企业综合保险”有财产损失、公众责任、雇主责任三种保障可供选择。保费从200余元到五百余元不等,划分较为合理。
再次回到案例中,如果上述事件中的4名当事人,其中有任何一人购买了这两种保险产品的话,这8000元损失就可全权由保险公司承担了,高先生也就不会有这么多的烦心事,房子可重新装修,小卖部也可以快速恢复营业。
(本期“保险柜台”特邀嘉宾:安徽国寿财险公司 孙元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