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决定,党的十八大于2012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中央组织部近日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有关工作。
中央确定,党的十八大代表名额共2270名,由全国4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
中央提出,党的十八大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代表。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又要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注意推荐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女党员代表所占比例应有所提高,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中央规定,党的十八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各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差额选举的比例应多于15%。
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到明年6月底前结束。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