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汝南县委、县政府了解到,29日下午,汝南县一公安干警酒后驾驶警车,行至汝南县汽车站附近车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昨日,肇事警察王银鹏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警察酒驾公车肇事造成5死3伤
10月29日下午14点40分,一辆车牌号为豫Q3517的警车在行至汝南县城汽车站东十字路口南侧时发生事故,将路边2根照明电线杆撞倒,致4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目前,3名伤者病情稳定。
事故发生后,驻马店市、汝南县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汝南县成立了救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展开救援工作。汝南县公安机关成立了专案组调查办理该案。
经查,肇事车辆为汝南县公安局梁祝镇派出所公务用车,肇事者为该派出所民警王银鹏。据汝南县委宣传部提供的资料显示,肇事者王银鹏为该派出所所长,事故发生时为酒后驾驶。
目前,肇事者王银鹏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公安部要求迅速查明犯罪事实
河南省汝南县民警王银鹏酒驾公车肇事致5死3伤一事,引起公安部领导高度重视,公安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察,要求迅速查明事实,依法严惩犯罪。目前,工作组已在当地开展工作。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汝南县公安民警王银鹏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使多人死伤,造成严重后果,构成严重刑事犯罪,影响极其恶劣。公安部已责成当地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严肃整治队伍,对执法犯法的,坚决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