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水平,会议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生。初步测算,国家试点每年需资金160多亿元,由中央财政负担。此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奖补。
会议强调,补助资金严格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严禁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严防虚报冒领。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