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韩国人张某等诉被告何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宣城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宣城市中院审理的首例涉外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2011年5月8日2时20分,何某驾驶出租车行至宣城市S104线183km+600m处,碰撞道路前方右侧行人韩国人郑某,造成郑某当场死亡。事发后,郑某妻子张某及女儿、父母等向宣城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司机何某、肇事车车主董某及承保肇事车的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计101万元。
庭审中,审判长向各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详细告知了诉讼权利与义务,并向原告方强调了外国公民在中国参加诉讼与中国公民具有同等待遇。因该案需进一步核实相关证据,且当事人争议较大,合议庭未当庭宣判,将择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