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10月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通报了两起泄露涉密经济数据案件查办情况。国家统计局干部孙振、中国人民银行干部伍超明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获刑五年和六年。
两官员泄露宏观经济数据分别获刑
李忠诚介绍说,去年5月以来,国家宏观经济数据多次被泄露。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履行职责,迅速查明泄密经过。今年2月,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对案件依法立案侦查,目前已立案侦查6件6人。
据李忠诚介绍,这6人中包括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原副主任、副处级干部孙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副处级干部伍超明,另外4人均为证券行业从业人员。孙振、伍超明等人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中所泄露的宏观数据,查明的主要包括几个方面:国家宏观经济数据主要有工业增加值、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国民生产总值(GDP)、全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PPI)、消费品零售总额、人民币贷款增加、广义货币同比增长M2、狭义货币同比增长(M1)等九种。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部分数据在国家正式公布前,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部分数据在国家正式公布前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振、伍超明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六年,判决后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
泄露经济数据案背后确有利益驱动
据介绍,重要经济数据属于国家秘密,有具体定密范围和定密依据,泄露以后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政府的公信力受到影响;经济秩序遭到了破坏;给经济运行带来危害。每一次经济数据泄露以后,股市发生异常波动,异常波动背后就有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出现,所以维护及确保经济数据安全是经济部门和保密部门一项重要的职责。
国家保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杜永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有关部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统计局干部孙振、中国人民银行干部伍超明泄露涉密经济数据案件背后确实有利益驱动。按照保密法规定,机关单位发生重大泄密案件,不仅要追究造成直接泄密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人员的责任。
李忠诚指出,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泄密案件是归检察机关管辖的,所有泄密案件,检察机关应该直接介入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泄密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