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今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我省将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行动中,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2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将逢车必查。
超速车辆当场处罚
在整治超速违法行为方面,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以事故多发、多雾结冰、弯道坡道等路段为重点,最大限度地运用各类测速设备,进一步加强对超速违法行为,特别是大型客车超速违法行为的管理管控和查处。
高速公路道口拦截系统日均开机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将及时发布监控拍摄的超速违法信息,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超速违法行为查处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超速车辆当场进行处罚。
四类客车逢车必查
在整治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方面,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将逢车必查,同时加强夜间、节假日等超员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巡逻检查,依法从严处罚超员客车驾驶人。
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2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企业,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
2时不到站调整时间
在整治长途客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方面,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托省、市际服务站、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和临时执勤点,加强对跨省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加强对凌晨0时至6时、下午2时至4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查。
对凌晨2时前无法到达目的地的,原则上要调整发车时间或客运班线;对超过1000公里的超长途班线,要严格控制,力争从源头上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