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以下工商质监取消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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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下工商质监取消垂直管理
再度回归地方管理,维护食品安全是主因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发[2011]48号文(下称“文件”),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管理。“这份文件目前还没有到达所有的地方,但确实已经出来,且在文件下发之前,文件保密程度极高,所涉及的两个部门都不知晓此消息。”一位地方质监体系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文件称,将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业务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管,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其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市县行政编制总额,所属技术机构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由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

这份涉及到质监、工商体系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文件的诞生,是当前食品安全现状的一种必然。“目前食品安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扯皮现象严重,不管这份文件是什么样的改革内容,都是一种必然,否则食品安全在监管层面会一直存在问题。但是取消垂直管理只是质监、工商改革的第一步。”一位接近国家质检总局的专业人士表示。而事实上,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的当前,分段监管也不断地显现出其弊端,质监管生产,工商管流通,而农业负责农产品。“看似非常明了,但是在实际执行中,总有灰色地带,搞得质监无法插手,工商也不管,这是常有的事情。而食品安全法出台后,要求地方政府负责,但是质监和工商的管理体制又是省级垂直管理,让地方政府也没有权力去管,责任不明确,而这个因素是出台取消省级垂直管理的一个主要原因。”上述质监人员表示。

相对于1998年的质监、工商的垂直改革来讲,在经过13年之后,在这份文件出台之后,出现了再次回归。如果说垂直改革是为了摆脱当年地方保护,增加执法独立性,而取消之后,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这将是目前最为关键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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