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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强奸案 两判无罪 三次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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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强奸案 两判无罪 三次入狱
7年3起诉 折腾何时休
记者 刘海泉
 

因一起强奸案,孙老三(化名)被逮捕,又被无罪释放;再被逮捕,再被无罪释放。尽管获得国家赔偿9万余元,今年6月,孙老三又被逮捕了。7年折腾何时是个头,羁押近1000天的孙老三又开始了上诉。

旅店“奇缘”,突然一夜被惊魂

2011年6月21日,太和县男子孙老三因涉嫌强奸罪被蒙城县人民检察院逮捕,后被蒙城县法院判决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

本以为已尘埃落定的“强奸案”,孙老三却第三次被判有罪,事实要从7年前说起。

2004年6月,孙老三常到蒙城县经营粮食生意,住在私人开的小旅馆内,在这里结识了店主的女儿李小云(化名)。

生于1965年的孙老三相貌憨厚,已离婚几年。其在此后的警方讯问笔录中称:“当时她经常来我房间说话,说已经18岁了,上中学,听说我离婚后,希望和我交朋友。”后来两人“好上了”,多次发生了性关系。直到2005年1月,他们的事情才被发现。

当晚9点多,李小云从孙老三房间跑出来,对家人说遭到孙老三强暴。孙老三被小云家人痛打一顿,并写下多次强奸小云的字据。

之后小云家人说出问题的解决方法:要么,孙老三拿出20万元与之私了;要么,告他犯强奸罪。被吓坏了的孙老三急忙给大哥孙老大(化名)打电话,称赶快带钱来,然后在李家亲朋的严密监视下,度过了一个忐忑不安的惊魂之夜。

私了不成,主动报警遭刑拘

次日上午,惊慌失措的孙老大急忙赶到蒙城,同李家进行了谈判。据孙老大在公安局的报案记录和事后回忆,他一开始想拿10万元私了,但对方坚持20万元一分不能少,谈判陷入僵局。

后来孙老大产生了疑问:两人的关系已非一天两天,怎么一下变成强奸了呢?同时,弟弟说小云的父亲患有尿毒症,是否在敲诈?

一番交涉无果后,孙老三让孙老大代自己来到蒙城县公安局报了案。

当晚6点左右,警察问话孙老三,告知他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两陷囹圄,无罪释放获赔偿

2005年6月,蒙城县法院一审判处孙老三有期徒刑6年,2005年8月,亳州市中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在重审时,公诉机关先是撤诉,后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书》,2006年2月,孙老三被无罪释放。

时隔一年,2007年5月,蒙城县检察院再次以强奸罪将孙老三逮捕送上法庭,2007年10月,蒙城县法院再次判决被告人强奸罪名成立,获刑6年。

孙老三第二次提起上诉,2008年3月,亳州市中院再次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8年8月,蒙城县法院重审判决被告人孙老三无罪,2008年11月,亳州市中院终审裁定驳回检察院的抗诉,维持原判。

两次被关押共867天,2009年底,孙老三因无罪获得国家赔偿9万余元。

波澜又起,第三次同罪入狱

拿到国家赔偿后,孙老三提出控告蒙城警方,称其对相关当事人身份没有尽到审查责任,属于渎职并涉嫌在案件中作伪证,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最终不了了之。

然而本案还没有结束。今年6月21日,孙老三因涉嫌强奸罪被蒙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6月28日,他被蒙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蒙城县法院审理认为,孙老三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与李小云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追究刑事责任,今年9月22日,蒙城县法院下发了刑事判决书,判处孙老三有期徒刑6年8个月。

三次审判,争论焦点各不同

三次逮捕起诉,两次无罪释放,“最离奇的强奸案”已经历了三次一审、两次发回重审,可以说是跌宕起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三次审判,争论的焦点并不相同,即“被害人年龄之谜,被害人是否智障,是否构成暴力强奸”,各种疑问还有待解答。

对此,孙老三的代理律师认为,公诉机关第三次逮捕并起诉被告人,出示的证据与前几次审理中出示的基本相同或类似,不能算是新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属程序违法、滥用公权的行为。同时,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暴力强奸,他也提出了一连串的疑问。

从6月28日至今,孙老三在狱中又度过了110天,7年来,三次被控告,被关押共近1000天,这起案件确实够折腾的。

针对第三次的有罪判决,日前孙老三已提出上诉,这起离奇的强奸案最终会走向何方?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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