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泾县的张羽涉黑大案,是宣城“打黑”第一案。连续10天、长达100个小时的公开审理,20名被告涉嫌15项罪名,犯罪事实举不胜举,卷宗叠起来有屋顶高,这在县级法院的历史上从未有过。该案一度成为许多宣城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昨日,记者走进泾县法院,独家披露该案审理的前前后后。
人物:张羽,1974年出生,高中文化,原任泾县红睿假日酒店和红睿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
罪名: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逃税罪、合同诈骗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诈骗罪、骗取贷款罪、赌博罪。
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532万元。
张羽发迹 保外就医期间当起了“黑老大”
早在 2001年6月,张羽作为泾县何某流氓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之一,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泾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年10月被保外就医。
出来后,张羽通过挂靠泾县一家公司,零散承建工程,聚敛了一定的钱财。之后他发现房地产开发行业有利可图,便从2004年开始,冒用芜湖广厦公司泾县分公司的名义,非法从事房地产开发,并于2005年成立了红睿大酒店,以此提升了知名度。在此过程中,张羽通过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彰显其势力,确立其强势地位。
2006年11月,张羽注册成立了红睿开发公司,并以此为掩护,大肆实施骗取贷款、逃税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企业化管理的犯罪组织,并以经济实体为依托,通过种种非法活动,使该组织具备了雄厚的经济实力。
张羽自然成了该组织的首要分子,在组织内被称为“张总”,处于绝对领导地位,所有组织成员均无条件服从其指令。
张羽处世 不准员工辞职,黑势力侵入校园
2007年夏天,红睿大酒店员工阎某提出辞职。张羽得知后,指使被告人姚俊等人到阎红家中,将阎红喊至办公室,并对其进行辱骂、殴打。后得知阎已到别处务工,张羽又威胁阎某务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迫使阎某无处就业,只能返回红睿大酒店继续工作。
张羽通过强迫交易,非法取得泾县原财政局地块的开发权后,为了尽早开发牟利,加快拆迁进程,于2008年7月至9月,不顾迎宾路临街多家店主的利益,先后多次指派俞鑫明、陈启发等人到新宇大酒店、心连心花店、玉中翠玉器店、流行美美发饰品店以威胁、恐吓、揪拽、造势等非法手段,强行拆除新宇大酒店广告牌,非法撬开玉中翠店门封存物品,并在以上临街店面门前强行砌围墙,致使上述业主迫于无奈相继停业、搬迁……
2009年4月份的一天,张羽看见儿子放学回家,手上有伤痕,经询问,得知系在学校因琐事与同学发生矛盾所致,遂指使被告人俞鑫明等到泾县二中找该学生。随后,张羽又亲自带领“手下”闯入校园,不顾众多学生及家长围观,对该学生进行谩骂,并扇其耳光。学校保安见状上前阻止,也遭张羽呵斥。
张羽为人 坐大成势,不爱美色爱豪赌
案发时,张羽的组织持有现金、汽车、房产、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资产合计7747.64万元,为组织坐大成势、称霸一方提供了雄厚的经济基础。
为维系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该组织将非法聚敛的经济利益部分用于为组织成员提供工资、奖励、福利、生活等费用。
身为黑老大的张羽,不爱美色爱豪赌。2009年农历正月期间,被告人张羽三次邀集黄金虎、李明、章云保等十余人,分别在红睿大酒店、KTV包厢、健身房以“推牌九”等方式赌博,100元、500元起注不等,上不封顶,每场赌资有几十万元、上百万元不等。
张羽案发 一起举报,黑社会浮出水面
张羽案的侦破,要从2009年10月份说起。当时,泾县被害人程某,以张羽串通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私自篡改“贵族神话”房产证件,涉嫌诈骗,向泾县公安局报案。该局在调查中,发现张羽伙同他人涉嫌大量违法犯罪,并及时向泾县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汇报。2010年2月8日,省公安厅将此案挂牌督办。2010年6月9日省检察院将此案挂牌督办。
专案组查明,张羽团伙涉嫌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逃避缴纳税款、合同诈骗、诈骗、骗取贷款、伪造企事业、国家机关印章、赌博、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事实。随着嫌疑人的一一落网,专案组逐步证实以张羽为首的犯罪团伙,是一个具有明显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2010年底,泾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羽等20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等15项罪名,向泾县法院提出公诉。
张羽获刑 被判20年并处罚金1个多亿
“面对那堆起来都顶到屋顶的卷宗,共134本,数百万字,头皮都有点发麻。”该案的主审法官、泾县法院原刑庭庭长王斌介绍说,2010年下半年,案件进入起诉阶段之后,泾县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带领他们4个人进行封闭阅卷,方方面面的准备工作前后就达一个月。
“到了庭审阶段,大脑要高度集中,最长的一次连续三天十二个小时。那些厚厚的审理报告和判决书,我们都是反复修改了很多遍。”说起审理此案的艰辛,书记员朱木平深有体会,一连10天都坐在那里飞快地敲击键盘,每天都是10多个小时,而且事后与被告人核校的地方最多时就有40多次。
审理后,泾县人民法院对张羽等20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逃税罪,合同诈骗罪等15项罪名,对被告人张羽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0532万元;其余20多名从犯也分别领刑8个月至16年不等,并判决了一定数额的罚金。
一审宣判后,当事人提起上诉。近日,宣城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羽案的反思 软暴力,黑恶犯罪新动向
“现在的黑恶势力不同于以前,黑恶势力犯罪呈现向建筑、运输、娱乐等领域蔓延的趋势,他们的目的是不择手段的暴敛钱财,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往往没有严重的暴力事件,他们一般只要达到恐吓的目的就收手。”泾县法院陈钢新院长向记者介绍说。
张羽一案充分体现这一黑恶犯罪新动向“软暴力”。与以往相比,现阶段的黑恶势力更注重“形象”,向公司化、企业化等方式转变,组织头目幕后化,用经营活动掩盖非法手段,用公司利润掩盖非法获利。往日明目张胆的打打杀杀被一些新型犯罪手段代替,比如“不再是刀砍棒打,而是当着受害人的面砍西瓜,进行围堵、骚扰”,以此进行恐吓、威胁。
陈院长表示,在打黑除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需清醒认识到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当前黑恶势力依旧处于活跃期、多发期,相关犯罪也在不断变换花样,给打黑除恶案件的侦查、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