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合肥人夏某在长江东路经营一家门市部销售香烟,受到利益驱使,他购买了1000余条假烟,案值69万余元,准备过年时销售,不料还未“开张”就被查获。近日,夏某和同案犯殷某某以销售伪劣产品罪一起站在了合肥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夏某和殷某某是朋友,去年的一天,夏某的门市部来了个人推销假烟,面对诱惑,夏某没能把持住自己。从2010年3月到2011年1月,夏和殷多次从该人手中购得苏烟、中华、黄鹤楼等多个品牌的香烟,准备春节的时候出售,不料却在今年1月14日,被烟草部门查获,经合肥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1080条卷烟价值人民币697510元。检方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他们提起诉讼,两人当庭认罪。
庭审中,夏某告诉法官,自己父亲去世早,家里只有母亲一个人,他想多挣点钱补贴家用,一时糊涂购买了假烟,希望法官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而殷某某也向法庭提交了书面的材料,表示忏悔。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