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报7版刊登了两条有关法院的新闻,值得一读。一条是池州中级法院的官方网站,连续两个月来,网上的文字全部是乱码,不知所云。官方给出的理由是:网站是网管做的,我们解决不了。另一条是休宁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受害人向当地临溪法庭提出诉状,但法庭官员担心判决后“执行难”,而迟迟不予立案。
一个是“不会修网站”,任凭乱码横行数月;一个是唯恐“执行难”,该立案的不予立案。两条理由实在荒诞,活脱出某些官方机构不作为的生态!
法庭官方网站,是法院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裁判文书需公示,工作信息需交流,法律法规需宣传,网站的公共传播功能实在不可小视。网站出现毛病,找个专业人员检修一番,不费吹灰之力。居然让乱码横行数月,无人过问,“不作为”到了如此地步,着实让人大跌眼镜!
受理案件讼诉,是法院的天职。申诉理由充足,受理条件齐备,法院理应立案受理,这是弘扬正义、为民作主、维护法律尊严的客观要求。至于判决后如何执行,则是问题的另一个侧面,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以“执行难”而推诿、拒绝立案。这本是法律工作的基本常识,怎能本末倒置,成为“不作为”的理由?
我们的党政部门、执法机构是为人民服务的,“不作为”不仅延误工作,失信于民,而且大大损害了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我们本是人民的公仆,而老百姓常常封我们为“父母官”,这是一种多么朴素的感情、多么强烈的期待啊!如果我们不踏踏实实、尽心尽力地为公众办好事、办实事,我们就是不合格的公仆,更不配什么“父母官”的头衔了!
季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