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今年5月开始,醉驾以危险驾驶罪被纳入刑法。但仍有人漠视法律、铤而走险,摇晃手中的酒杯,触碰法律的底线。近日,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4起案件的醉酒驾驶员提起公诉。
NO.1 酒驾后开着假警笛引来真警察
2011年9月4日19时左右,刘某驾驶起亚牌小轿车,行驶至当涂路和裕溪路交口时遇上几个朋友,就约在附近的饭店吃饭。喝了二两小酒后刘某开车回家,途中遇到一男孩在等出租车。刘某遂上前搭讪要载男孩搭“顺风车”,和对方谈好价钱后继续上路。
刘某不仅非法营运,在行驶的过程中还不停响着警笛声,开着红蓝警灯在车前闪烁。巡逻民警发现后,立即驱车将其拦截盘查,一阵酒气扑面而来。刘某涉嫌酒驾被移交交警大队处理。
NO.2 路上呕吐见巡警盘查冲卡逃跑
2011年8月30日晚上21时左右,邓某在物流大道附近的土菜馆和亲戚吃饭。席间,邓某喝了一两白酒、两瓶啤酒。从饭店出来后,邓某骑摩托车回家。骑到北二环和铜陵路交口时身体不适,他把车停在路口,坐在摩托车上呕吐。
巡逻民警发现后上前盘查。为逃避法律制裁,邓某突然发动车辆,强行冲卡逃跑,被巡控车在火车站广场前截停,将其控制后移交交警大队处理。
NO.3 见行人未让路耍起酒疯来武斗
2011年8月24日20时许,马某驾驶普通微型客车,和几个朋友到租住房附近的烧烤摊吃烧烤。喝了约三两白酒后,马某发现自己的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影响交通,就准备将车驶往小区内停放。
行驶约20米左右,因一路人在车前没有让路,双方发生纠纷相互厮打。接群众报警民警赶往现场调解,发现马某思维混乱、身上酒气颇重,遂将其移交交警大队处理。
NO.4 酒驾被抓后称“就是逛逛”
2011年8月1日18时左右,王某穿着拖鞋,抱上宠物狗,在家门口附近的大排档吃饭。一个人小酌了一瓶啤酒,二两多白酒。小憩一会,便开着自己的马自达轿车在路上逛起来,顺便买点东西。
停车等红灯时,车子向前滑行蹭上了前面的宝马车。对方驾驶员闻到王某身上有浓重的酒味,遂报警。最终,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归案时,王某称,“我就是逛逛”。
记者提醒
近日,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王某、马某、邓某、刘某四人提起公诉。检察官表示,危险驾驶作为一种故意犯罪,主观上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驾驶员因贪图口中的几杯酒,却有可能使自己面临拘役、罚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及损害赔偿等刑事、行政、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