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有理,让模仿成为企业竞争的神兵利器。更强、成本更低、速度更快,只要有基础,就无须另起炉灶。
中国有个成语叫“东施效颦”,我相信大家并不陌生。这个成语是批判模仿——尤其是盲目模仿最有力的一个例证。“画虎不成反类犬”,也是说因模仿而出丑。
所以,在我们一般的观念里,“模仿”似乎一直没有什么正面形象。其实也不仅是我们中国人这样看,西方人也有同样的观念,《模仿的力量》是要给模仿“正名”的,但之所以需要“正名”,就是因为“模仿”一直都不受待见。就如作者在书里所说,当他对某些公司的模仿行为进行调查的时候,对方一听到他说起“模仿”,马上就声明自己的公司绝无模仿之事。也可见世界对模仿的态度。
怎么会有人为模仿正名呢?关于这个问题,作者如是答:“只要他在模仿,同时就必须创造。”创造,也是从模仿开始的。这也是本书的最后一节作者提出的思路:创新,模仿,模仿型创新。实际上,这真的是“一个问题,两种表述”。比如一些移植性的模仿,就是一种创新。书中给出了一个例证:两家全球性的大公司互相模仿,一个模仿对方的供货模式,一个模仿对方的高端管理,其结果,当然是两家共赢。
世界各地对模仿的态度都比较差,但应该不包括一个国家——日本。日本人可能是世界上最擅长模仿的民族,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也是最擅长创新的民族,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模仿和创新不仅不矛盾,甚至还互为表里。所以,应该肯定模仿的价值。
其实中国的企业进行模仿的并不在少数,只不过成功的不多。其原因就是只看到了模型最突出的层面,认为这就是最美之处,是对方成功的要素,结果却什么都没学会,最后自然是被迅速淘汰。另一方面,还有一些中国企业却并不屑于模仿,一路高喊着“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口号,却又是研而不发、创而不新,自然也没有市场。不是过于浮躁,学点皮毛就匆匆上马;就是过于清高,放不下姿态进行学习。
东施可以“效”,只是不能光“效颦”。而企业也可以模仿,甚至是应该模仿、必须模仿,只是要注意模仿的姿态和心态。
庞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