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农妇水盆溺子案”
狠心母亲一审被判15年有期徒刑
星报讯(合中法 记者 宋娟) 因与丈夫有矛盾,加之丈夫曾说“挣钱不给她花”,肥东马湖乡小赵组的农妇靳伦英一气之下竟亲手将自己3岁的儿子溺死在洗衣盆中。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靳伦英以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9月1日庭审时,靳伦英一直低头不语,偶尔说几句话也声音极小。据悉,她的丈夫桑国民在上海打工,曾打电话让她清明节后到上海打工,但她没有答应。桑国民就和她说,不去上海,挣的钱也不带回家。3月30日上午,靳伦英想到与丈夫的争吵,越来越气,把3岁的儿子小杰的头摁在水盆里,看到儿子还有动静,但她没有把孩子拉起来,而是锁上家门出去买了饼干又骑着电动车去了娘家,结果小杰被活活溺死。靳伦英一直说,自己不忍心杀害孩子,只是因为心里气愤难忍才做了傻事,还说去年儿子掉到水塘里,她把儿子救了上来。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靳伦英将儿子杀死,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责任,因该案是由家庭内部矛盾引发,遂判处靳伦英有期徒刑15年。
“肥西父亲杀子案”
终获妻女谅解冯家康一审被判10年
星报讯(合中法 记者 宋娟) 听到风言风语,并带孩子做了亲子鉴定后,冯家康虽已确认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但仍对儿子较好。今年5月,当妻子的行为再次触怒他后,冯家康酒后竟将四岁的儿子小杰掐死。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冯家康有自首情节并得到了家人的谅解,他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被告人冯家康在法庭上说,早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但他从来没想过要伤害孩子。因自己没能处理好家庭矛盾,掐死了儿子,并请求能对他从轻判处。冯家康是长丰人,推土机驾驶员,因住在妻子娘家,此案案发于肥西紫蓬镇烧脉村。5月13日晚,冯家康还因儿子衣服穿得少,为儿子多加了件,但悲剧发生在5月14日的凌晨零时许,一家五口在房间里休息后,冯家康掐死了儿子,并到亲戚家说,孩子被他搞死了,而后自己报警。
其女儿给法官的求情信中说道,今年5月的一天,叔叔又带着好多好吃的东西到外婆家,但这一次好像被发现了,爸爸再也没有任何希望了。就在5月13日的晚上,爸爸在厨房喝闷酒,并和妈妈吵了几句。其妻子董某也为冯家康写下了谅解书。
法院审理认为,冯家康有自首情节,并得到了家人的谅解,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