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签订施工合同,交了保证金,可是拿着合同却干不成活,原因是发包方将该工程发包给了另一家公司。日前,霍邱法院经过审理,工程发包方“一女二嫁”行为被判双倍赔偿。
2010年11月,中振公司(乙方)与天下一碗食品公司(甲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将位于霍邱叶集工业园天下一碗厂区工程项目的几个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建设;后又签订补充协议一份,约定乙方履行保证金120万元,如履约保证金交纳后1个月内乙方不能进场施工,甲方双倍赔偿乙方。同年12月,中振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给天下一碗食品公司履约保证金120万元。然而,天下一碗食品公司之后又将工程发包给另一家公司,双方也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法院审理认为,天下一碗食品公司在与中振公司没有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又与其他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违约,遂依法判决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