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在分管土地、城建规划中,利用手中权力独断专行,为他人谋利,酒桌上就“拍板”修改规划方案。原凤阳县副县长张吉明滥用职权、受贿一案,日前在全椒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张吉明2003年6月至2009年9月任凤阳县副县长期间,在代管和分管国土和城建等工作时,利用其职务为凤阳某开发公司承建的商业步行街项目中,在前三轮的设计规划都未获通过时,张吉明亲自主持召开规委会,进行第四轮讨论,并获得了通过。几天后,该公司经理焦某的哥哥再次找到张,提出更改方案。随后,张吉明召集了建设局、政府办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焦某的宴请,在宴席间对该设计方案进行了更改,使商业步行街项目直接增加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经查,张吉明多次收受焦某、唐某、张某等多人贿赂,共计201707元。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