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关注四大动向
10月解禁市值556亿元创年内新低
央企大股东拉开增持大幕
深交所部署三季报 10月31日前完成披露
3上一篇 2011年10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深交所部署三季报 10月31日前完成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周五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对上市公司2011年三季报的披露工作作出部署。

深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应在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季报的披露工作。2011年10月新上市的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2011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资料的,也应于2011年10月31日前披露本次季报。

为避免季报披露时间过于集中,深交所则将统筹安排季报的披露顺序。上市公司应按照安排的时间披露本次季报。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公司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理由并明确变更后的披露时间,经深交所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

此外,《通知》指出,上市公司在本次季报披露前预计201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未进行业绩预告,或者预计2011年前三季度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当按照在2011年10月15日前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或盈利预测修正公告。       中财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