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自2011年起,长丰县将为全县80~99周岁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据介绍,享受高龄津贴的对象为长丰县户籍、截至当年12月31日年满80~99周岁的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仍按原标准由合肥市发放长寿保健费,不重复享受高龄津贴。据悉,高龄津贴于每年“国际老人日”(10月1日)至安徽省老年节(重阳节)期间一次性发放至老人银行账户。2011年高龄津贴在2012年元旦前办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