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性奴案继4名警务人员被停职后,前天,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也作出对李浩事件的处理意见,李浩被开除党籍公职,其所在单位的稽查大队大队长也被停职检查。
嫌犯所在单位领导停职检查
前天,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对李浩事件的处理意见:对嫌疑人李浩所在的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大队长余洪文进行停职检查,在征求司法机关意见后,按法定程序对嫌疑人李浩开除党籍公职,继续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该局办公室刘主任透露,国家质监总局、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把手”亲自打电话过问这件事情,该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和主管副局长为了弄清楚真相,还亲自前往公安局了解情况。
嫌犯或涉及强奸等5项罪名
警方查明,李浩在地窖中不仅长期将被囚女子训练成“性奴”,还涉嫌杀害两名女子。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浩的行为有可能涉及到四个罪名:第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罪。第二,涉嫌故意杀人罪。第三,强奸罪。第四,李浩强奸后,又迫使女青年外出卖淫,构成强迫卖淫罪。
除了这四个罪名之外,李浩迫使被关的歌厅小姐进行网络色情表演,这种行为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洪道德教授分析,在李浩杀害两名女子时,其他女子是否进行了帮忙,尚需公安机关侦查。目前,被囚禁的几名女子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星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