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身为渔业运输公司负责人,沈某竟然挪用发给渔民的廉租房补贴款共计46万元,用于自家船舶运营所需。9月23日,和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五年。
据介绍,沈某原任和县渔业运输公司经理。2010年12月,沈某自家有条船舶因资金短缺无法起航,他利用职务之便,从公司会计沈某某手中将渔民廉租房补贴款挪出25万元,用于本人船舶运输经营。2011年元月,沈某再次从该公司职员侯某某手中保管的廉租房补贴款中挪出8万元,用于自家船舶购买燃油。此后,沈某故伎重施,共挪用补贴款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