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合肥市举行第三期商品房退房摇号,23套房源“花落各家”。本报温馨提示,摇号中签者须在摇号结束5个工作日内到公证处取中签单,然后于十日内持中签单等相关资料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没中签的也要及时到开发企业拿回申购保证金。
据了解,该市第三期商品房退房摇号共推出42套房源,其中19套无人认购,包括1套住宅和18套非住宅;参与上期摇号无人认购的7套房源在本期认购1套,6套无人认购。根据规定,两次摇号无人认购,房源为期房的,由开发企业自行预售。
此次摇号仍然延续了前两期的“火爆”,共吸引566人竞争23套房源,其中位于包河区丽景花园A-16的一套住宅,面积为124.84平方米,因其3746元/平方米的单价最受“追捧”,共吸引了156人竞争。昨日,该房屋最终被最后一个中签号码“156”摇中,房屋总价还不到47万元。
另外,几套房源由于只有一个人认购,相关申请人直接成为中签者。
好不容易摇到的房,可千万别忘了及时去“认领”。本报温馨提示,各套房源的中签人须在摇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持《商品房退房认购摇号确认单》和身份证明原件到合肥市徽元公证处领取中签单,公证处地址为合肥市阜阳北路富康大厦A座三楼。然后,中签者在摇号结束十日内持中签单等相关资料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未中签的认购人,也需要在摇号结束3日内到开发企业要回认购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