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的这个系列报道,我们很重视,已经针对你们所曝光的几家民营医院进行了检查。”9月20日,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本报《“听诊”民营医院》系列报道做出回应,该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合肥市卫生部门正在酝酿出台制度规范民营医院的发展,并将对民营医院的严重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民营医院发展需要正确引导
本报《“听诊”民营医院》系列报道推出后,也引起了省政协委员、六安市立医院院长李方军的关注,他表示,民营医院更多的是需要正确引导,建议我省应努力营造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平等的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环境,在医疗资源配置、人才培养与使用、学科建设与学术研究、医疗服务与监督管理等各方面,特别要改变政事不分、管办不分、卫生局领导兼任公立医院院长、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屁股决定脑袋”的决策机制,给予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的社会地位,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卫生产业,参与公立医院改革或投资兴办营利和非营利性医院。
“我省还应研究制定支持民营医院发展的金融服务政策,以解决民营医院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发展后劲不足的实际问题。鼓励专业的医疗投资管理机构走品牌发展战略,逐步形成大规模连锁经营模式,促进医疗产业化发展,形成医疗服务领域多元化办格局,满足不同阶层对医疗服务的需求。”
目前已对被曝光医院展开调查
9月14日,本报报道了暗访合肥现代泌尿医院实录。一位自称主任医师的翁某某未经检查,仅仅从与记者的谈话中,就称记者已到前列腺炎晚期,需要三天之内做手术。
“你们的报道一出来,我们就看了,领导也很重视,第二天就对该医院进行了检查。”合肥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所于9月15日对合肥现代泌尿医院进行了检查,并对报道中所提“翁某某”的医生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医生确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已于9月10日离职。
该负责人称,医疗机构监督科的主要职责在于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对于医疗机构,我们主要检查其执业资格及其人员的执业情况;至于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不属于我们的职责范围,我不好多谈。”
“其他几家曝光医院我们也正在进行调查,一旦有结果,我们会向你们通报。”该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说道。
对严重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在对民营医院的监管中,法律存在滞后性。”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依据仍是1994年由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时代在变化,当年的很多处罚办法已经远不适用于现在,还有很多违法行为在条例中找不到相应条款,我们时常要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
“民营医疗机构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发展,2000年以后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重要补充,始终都是我们的监管重点。”该负责人称,对待民营医院,卫生部门一直“特别特别慎重”,实行“教育指导先行,监督处罚随后”的指导方针。
对于民营医院的一般违规行为,多以教育为主,先期下达整改意见书;整改期过去之后再对其进行复查。“但是如果出现严重影响人民生命健康的行为,比如去年有民营医疗机构超范围进行医学美容造成患者死亡的,这些我们一定会严惩不贷。”
与此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正因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时常面临无法可依的境地,加上确实存在一些民营医院发展不规范的问题,所以我们正在酝酿出台长效监管措施来规范民营医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