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冲击打砸茂名石化又袭警
西安灞桥山体滑坡10死22失踪
新闻
下一篇4 2011年9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千人冲击打砸茂名石化又袭警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
 

9月15日,广东高州法院对2010年6月9日发生的邓斌庭等14名被告人带领1000多名公司员工聚众冲击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以下简称茂石化公司)一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茂石化公司经济损失55547元。               据《南方日报》

组织千人上访冲击、打砸企业

2001年,茂石化公司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改制分流,成立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从茂石化公司处承租到茂名市金塘矿区的采矿权。

2010年6月9日9时许,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在金塘矿区的采矿许可证到期且未能如期办理延期,并同茂石化公司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未向公安机关申请,擅自组织了被告人邓斌庭等1000多名员工,到茂石化公司办公大楼门前打横幅,上访静坐,要求落实改制政策、恢复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权。

在现场员工情绪开始激动的情况下,邓斌庭、温治国等人乘机指挥、煽动员工围堵茂石化公司大门,阻挠茂石化公司人员进出,扰乱交通秩序,并带头辱骂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和茂石化公司的保卫人员,大叫“警察打人了”,煽动在场员工三次冲击茂石化公司办公大楼的大门,两次冲开大门的伸缩门和维护秩序的警察人墙。

后众人冲入办公楼大院内,用石头及木棍等袭击、殴打民警,打砸财物,致使在现场维持秩序的林志国等70多名民警及保安人员受伤,汽车、摩托车、门窗等财物被毁坏,时间持续2个多小时,造成茂石化公司的工作秩序无法正常进行。

在冲击过程中,谭开达等人积极参与打砸财物、殴打民警及保安人员。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14被告获刑

经法医鉴定,林志国等3人属轻伤,温武等65人属轻微伤。经估价,被毁坏的玻璃窗、办公用具、空调设备、汽车、摩托车、助力车等财物价值共计78158.5元(其中属于茂石化公司的财产损失共55547元,属于其他个人的财产损失共22611.5元)。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查等侦查措施锁定多名犯罪嫌疑人,于2010年6月9日至10月21日将邓斌庭等1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高州市检察院于2011年1月7日依法向高州法院提起公诉。

高州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斌庭等14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被害单位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应予以刑罚。被告人邓斌庭、温治国等4人在本案中起组织、指挥作用,应认定为首要分子;被告人谭开达10人积极参与犯罪,应认定为积极参与分子。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宣判后,14名被告人在庭上表示不上诉。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