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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9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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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医生”的药酒要了他的命
一人饮后死亡,鉴定为乌头碱中毒
合中法 记者 宋娟
 

星报讯 绰号“小医生”的徐某开了家酒坊,并经营“百老泉”散装白酒。期间,他将川乌、草乌等中药加入“百老泉”白酒中配制成药酒,放在酒坊作为样品,销售给他人治病。去年,“小医生”的药酒却毒死了一个人。记者日前获悉,徐某站在了合肥中院的被告席上。

据指控,徐某,男,1966年生,庐江人,个体经营者。2010年10月22日上午,徐某的同乡宛某(男,殁年40岁)因腰疼到徐某处购买药酒,徐叮嘱宛一次只能喝2~3钱。当晚,宛某和母亲二人分别饮用了药酒,二人喝酒后感觉嘴巴发麻、咽喉发苦,没有继续喝。 当晚8时许,宛某和母亲到徐某处询问嘴巴发麻的原因。徐某了解情况后让宛某喝了白开水,但宛某开始呕吐。随后,宛某和母亲被送到医院救治,宛某因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检验:宛某血液、肾组织、现场提取喝剩下的药酒中均检验出乌头碱成分。经司法鉴定,宛某因乌头碱中毒死亡。

2010年11月19日,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检方认为,徐某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致一人死亡,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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