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笑了,范贝贝求学梦圆了
伤者成功转院,犯罪嫌疑人归案
阜阳两车祸伤者遭遇“被死亡”
逃,不是办法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9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阜阳两车祸伤者遭遇“被死亡”
以讹传讹,警方4次到医院察看确定“还活着”
王鹏 记者 王涛
 

星报讯 日前,阜阳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2人在事故中受伤,肇事司机逃逸。案发后,伤者被迅速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并没有生命危险,但却有不少市民根据现场血迹及呕吐物,判断伤者死亡并四处传言,导致民警多次前往医院核实伤者伤势情况。

9月17日8时许,阜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阜王路易景国际居民小区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车碰撞,造成2人受伤。

民警快速赶往现场,对事故现场展开勘查。“从事故现场痕迹来看,一辆出租车和轿车发生碰撞,导致轿车车体发生侧滑,撞倒了路边的一辆电动车。”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事故造成电动车上2人受伤,已被分别送往阜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抢救,肇事轿车司机逃逸。

事故发生当天,办案民警先后4次前往2家医院察看了解事故伤者的伤情。“伤者是夫妻二人,都是头部受伤,医院方面反馈信息显示,2人均无生命危险,正在观察治疗。”据民警介绍,之所以如此频繁前往医院了解伤情,是因为社会上传言该事故造成2人死亡。

阜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张曙光大队长介绍,当天有多位记者向其求证事故伤亡情况的信息。

张曙光大队长分析,由于事故现场有伤者的呕吐物和血迹,有人就主观猜测事故后果,以讹传讹,2名伤者在传言中“被死亡”。

9月17日20时,肇事轿车司机徐某某慑于警方压力,主动来到事故处理大队投案自首。

据悉,徐某某,1992年出生,阜阳市颍州区王店镇居民。9月18日,记者从阜阳交警部门获悉,肇事逃逸司机徐某某已被警方依法拘留。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