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所了解到的某些民营医院不诚信的情况让笔者感到惊心:他们抓住患者“怕羞”的心理,谎报病情,患者在自认倒霉的时候,对内情却一无所知;他们抓住大医院人多排队挂号难,等待时间长的缺点大做文章,用“亲情服务”和患者套近乎,让这些患者在被宰之后还想说声“谢谢”。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应该说民营医院有许多先天不足,高昂的运营成本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于是把“篡改经营范围”等违法手段作为牟利的“救命稻草”。不过,更值得笔者指出的是监管问题。民营医院作为营利性医疗机构,面临着两个层面的监管:作为普通企业,它接受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的监管;作为医院,它应该接受行业系统的监管。
但是,在现阶段,对民营医院进行监管依旧乏力。一方面,民营医院的多头管理导致管理的无序或者管理的缺位。另一方面,由于腐败的存在,权力寻租等因素可能为虎作伥。监管乏力,民营医院恐成社会怪胎。
监管乏力,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一方面,患者花费大量血汗钱,却难以得到相应的医疗服务,治不了病;另一方面,一些民营医院在急于牟利的心态下,不断挑战道德底线,败坏了民营医院的形象。这对于正在发展阶段尚且弱小的民营医院来说,无异于杀鸡取卵,自断后路。
对于民营医院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尽快解决,否则,短视行为将成为越来越多的民营医院的选择。另外,当然对于一些医院恶意欺骗、敲诈患者的行为,司法机关也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将那些为牟取暴利而不择手段甚至违法犯罪的人,依法严惩。一视同仁,才是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