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备受关注的“合肥银河公园命案”再起波澜。昨日,记者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省高院以原判认定陶萍、孙一新、李艳艳故意杀人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该案的刑事判决部分,将该案发回合肥中院重审。
2011年4月2日,合肥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陶萍死刑,判处孙一新死缓,判处李艳艳有期徒刑15年。宣判后,陶萍以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侦查人员对其存在刑讯逼供行为等为由提出上诉。孙一新以其系共同犯罪的从犯、具有自首情节、归案后揭发同案犯陶萍可予从轻处罚、其行为是否直接致被害人死亡没有查清为由提出上诉。
记者昨日获悉,上诉后,省高院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省高院认为,原判认定的故意杀人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裁定撤销合肥中院对此案判决的刑事部分,同时将此案发回合肥中院重新审理。陶萍的辩护律师曹采峰认为,“此案存在很多疑点,但目前不方便多说,到重审开庭时,会有很多新的观点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