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原是逃犯
图片新闻
8月安徽CPI继续“往下走”
货源足,“双节”吃喝不用愁
下一篇4 2011年9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英雄”原是逃犯
逃亡路上连救两人还是要“偿命”
高一新 实习生 刘僚 记者 雷强
 

星报讯 勇救落水之人而负伤的他,曾一度成为温州当地人人夸赞的英雄。然而,谁都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好人”却是身负命案潜逃8年的杀人凶手。日前,记者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此案终审维持了死刑的判决。

2005年11月的一天,温州的李某遭遇惊魂一刻。这天,她5岁的儿子小博(化名)在门前玩耍时不慎溺水。就在李某魂飞魄散之时,一名骑三轮车在附近等客的男子,连衣服都没有脱,一头扎入水中,将小孩救起。事后,她得知救人的男子名叫周平。

2009年4月30日下午,温州女子陈某与丈夫发生争吵,一气之下跳到旁边的河里。在河里,她越陷越深。就在水快要到她嘴边时,正在旁边骑三轮车等客的一名男子跳到河里把她救起,救人者的手因此被划伤。事后她得知救人者叫周平。

随即,周平连续两次英勇救人的事迹在当地迅速传开,周平成了当地人心中的英雄和好人。

2009年8月,周平突然被温州公安机关抓走。至此,人们才知道周平原来本名叫袁某,是我省一名身负命案在逃8年的凶犯。原来,2001年1月14日晚,淮南市民袁某在与他人一起打牌时发生纠纷,袁某将陈某捅伤致死后潜逃。

一审法院认为袁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袁某提出上诉。省高院认为,袁某持刀捅刺陈某要害部位,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袁某作案后虽然在逃期间曾勇救落水妇女和儿童,但其犯罪后果严重,且没有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所以维持原判。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