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民居保护难解产权之困
2011年9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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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年均“消失”近百幢
古民居保护难解产权之困

小徐家门口的古房构件
 

痛心:徽州古民居年均“消失”近百幢

(上接04版)根据黄山市文化局此前提供的不完全统计数字显示:黄山市1985年文物普查时,1795年以前的徽州古民居有4700余幢,但这20多年间,这些古民居在以平均每年近100幢的速度消失。至今,因为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谁也说不清黄山市到底还有多少这样的古民居。

实际上,从2009年4月开始,我省就开始编制《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今年年初,这部30万字的《规划》获得文化部正式批复。根据《规划》,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将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等进行保护。

但是,徽州古民居的保护依然显得“力不从心”。

监管:古民居保护遭遇产权“尴尬”

省文物局副局长杨立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近年来,我省针对徽州古民居保护制定了很多政策,但执行起来,其中一个最令人头疼的难题就是“产权”,不少徽州古民居的产权都是私人所有,而私人财产受宪法保护,政府只能对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进行保护和干预。这样,就难免出现一些“尴尬”,也使得古民居保护变得复杂起来。

杨立新认为,徽州古民居最理想的状态还是采用“源头保护”,特殊情况也不排除异地保护的形式,但前提应该都是为了这些古迹能更好地传承。

而对于目前炒作徽州古民居的现象,杨立新坦言,不光是古民居,现在整个文物界都有人在打着“做买卖”的主意,文物炒作也屡见不鲜。至于如何监管,尚未找到良策。

“不出省还好办,出了省就难办了。”杨立新这样告诉记者,言辞之间透露出了对于目前徽州古民居现状的担忧和无奈。

记者手记 在商业与文化之间,给记忆留条活路

以徽州古民居为代表的徽派文化,曾一度成为我们引以为傲的记忆,而在现代商业游戏的“宰割”之下,这点仅存的文化记忆,已经逐渐消逝在金钱的“坟墓”之中。

政府监管在明处,私人行动在暗处。这或许是对徽州古民居现状最好的一个诠释。而那些散落在徽州乡村、不够保护级别但又具有一定价值的“准文物”民居在商业投资客金钱游戏之下,正渐渐成为一种“商品”,游离于世俗之间,由此更是衍生了一批类似文中所说的徐姓之流的“倒爷”。

我们提出过“离乡”保护,结果是让更多的民居流落他乡,失去了其原有的文化味道;我们提出过引进民间资本,可最后演变成为一个纯粹的商业活动,古宅变成茶馆酒楼的事情频发。

我们无力谴责商业给徽州古宅带来的破坏,我们也无法体会政府监管的种种无奈,当务之急是唤起民众保护传统文化的意识,包括那些欲在皖南收购古民居的富人和文物“倒爷”,继而形成民间文化自觉。只有各阶层民众的文化自觉形成了,古民居的守护、传承才能真正实现,那些曾经自豪的记忆才能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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