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赔钱建保障房是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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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赔钱建保障房是应有之义

冯海宁
 

哈尔滨市正在进行最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关于保障房,哈尔滨市委书记盖如垠定下了如下规矩:一是不准改变保障房的性质,必须是政府直接干,而且是真干;二是绝不允许造假,不允许出现质量问题,谁在这个问题上犯错误,就是犯政治错误;三是政府准备赔100个亿。(9月6日《中国经济周刊》)

盖如垠的上述观点,我注意到网友存在截然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政府为民生工程赔钱,值得赞许。也有不少网友对盖如垠的观点产生质疑,例如,“赔100个亿”之说遭遇广泛质疑,有没有造假和质量问题不看表态看效果。

客观地说,在保障房建设方面缺少像盖如垠这样敢说狠话、敢干实事的地方官员。众所周知,不仅这几年保障房质量问题频出,而且保障房建设任务落实情况不太理想。例如,海南、广西等地最近相继爆出保障房领域出现质量问题,今年6月份多个地方的保障房“中考”不及格——部分城市开工率不到三成。究其原因,是缺少刚性的制度和勇于担责的官员。

如果每个地方主政官员都能像盖如垠这样,不准保障房“变性”,把质量问题提到政治高度,准备投入巨额资金建保障房,保障房就没有这么多质量问题、建设进度问题。

尤其值得推崇的是盖如垠的理念。比如,富人需要商品房,我才有高税收,高税收补给穷人,这社会就公平了。我以为,有这样的理念和行动,公民住房权益才有保障。

不过,盖如垠有的观点值得商榷。大家知道,政府投入保障房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于纳税人,来之于民,用之于民,政府没有“赔”与“赚”之说,因此,“政府准备赔100个亿”这个说法明显欠妥。一方面,政府与公众之间并不是在做买卖,不涉及赔钱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并不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企业,自然也不涉及赔钱问题。

在我看来,政府的算盘在计算盈亏时,不能只看财务报表上盈利多少或亏损多少,更要放开视野看到政府投入之后带来的民生改善。如果政府总是盯着财政盈亏,不看民生改善,无疑,这样的政府就变得与眼中只有利润的企业没有什么不同了。因此,期待地方政府对民生投入不仅看财务报表,还要看到民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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